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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跨境人民币借款政策正式落地

   记者从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获悉,该区跨境人民币借款政策正式落地,今后落户喀什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可以向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及非居民之间跨境交易,这为喀什地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增长极和中巴经济走廊廊桥的战略定位奠定了基础。

  经人民银行总行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近期制定出台了《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跨境人民币借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允许开发区内企业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及非居民之间跨境交易。同时,《办法》明确规定喀什经济开发区跨境人民币借款资金不仅可以覆盖喀什地区,还可用于支持南疆的和田、克孜勒苏、阿克苏等地实体经济发展,全力助推南疆四地州经济金融快速发展。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跨境人民币借款政策,相对于东中部地区一些工业园区或自贸区的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更具优越性。《办法》不仅允许区内企业从境外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还允许借入境外企业甚至是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借入境外资金的范围和渠道,能够更好地支持开发区及南疆四地州的经济发展。

  喀什经济开发区是2010年5月设立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有利于推动形成国家“陆上开放”与“海上开放”并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自2012年开发区启动实质性建设三年来,共完成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0亿元,已经形成东部金融贸易区、北部临空经济区和城北加工转化区构成的组团式发展格局。目前,区内注册各类企业1187家,引擎带动作用开始显现。

 

 

    (来源:新华网)